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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打架遭辞退 公司反遭控诉——关于辞退违纪员工的注意事项 |天津劳动律师

作者:时间:2022-03-29 15:12:40


近期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尚斌律师团队的王宁律师就办理了一起员工打架遭辞退后索要赔偿金的案件,为公司取得了胜诉的好结果。


下文中我们以此案例分享一些用人单位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技巧及注意事项。


案情简介


2011年10月12日,原告与天津某知名餐饮公司A签订《劳动合同书》,工作岗位服务员,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合同有效期自2011年10月12日至2014年10月11日。同时双方约定将公司员工手册、公司人力资源政策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同日,该员工签署确认书,确认已认真阅读并了解《餐厅服务组员工手册》,愿意遵守包括此《手册》在内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012年12月27日,B公司、该员工、A公司三方经平等协商,订立转移劳动关系三方协议,原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均随之全部转移给新用人单位,并约定新旧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等。
同日,新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014 年10月12日,B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有效期自2014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1日。
2017年10月12日,B公司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合同有效期自2017年10月12日起。
2019 年 7月22日上班期间,原告与管理组主管因工作安排发生争执,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并报110,致使被告当天下午15时至17时餐厅停止营业。
2019年9月6日起,原告未到岗工作。随后公司向员工邮寄了《违纪通知书》,向工会发送了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通知,并得到了工会同意解除的复函。
2020年5月19日,原告向天津市河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
2021年5月26日,天津市河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终止仲裁决定书及逾期未裁决证明书。
员工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9100元,无故停工期间薪资4970. 11元,2018、2019年应休未休年假工资报酬5921.84元及其加班费及其各项补贴,共计106522.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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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意见

庭审中原被告争议焦点主要为:

第一,新公司沿用原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

第二,该员工的违纪行为是否能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度。


作为公司的代理律师,王宁律师整理提交了13项证据,包括违纪通知书及邮寄截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手册及确认书、工会回函、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协议、原告与原公司签订的员工手册。
王律师在代理意见中提到,鉴于原告在工作中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因此其主张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具体到本案当中,首先,原告在工作期间多次违反规章制度的违规行为,如多次迟到,无故旷工,在餐厅营业时与管理组发生肢体冲突导致餐厅被迫停业等,给被告的正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其次,被告的《员工手册》对于迟到、打架的行为明确禁止,原告在入职时也已经对上述制度进行了签字确认,上述规章制度的内容合理合法,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员工应当依法遵守。原吿签字的行为说明其对制度的合法性进行了确认,且愿意遵守并承担违反的法律后果。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违反规章制度所导致的后果明知,在该种情况下仍多次违规,因此公司依据规章制度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合理合法。最后,被告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已经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通知工会并经过工会同意" 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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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依据查明的事实,原告入职之初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中约定将公司员工手册、公司人力资源政策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告同时签署确认书,确认已认真阅读并了解《餐厅服务组员工手册》,愿意遵守包括此《手册》在内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2012年12月27日,B公司、原告、A公司三方经平等协商,原、被告确认双方间《劳动合同书》内容与前述《劳动合同书》内容相一致,继续遵照执行。2019年原告工作期间因违反《员工手册》规定多次受到违纪处分,最终导致被告依据《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并经工会同意后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现原告主张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对于原告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无故停工期间薪资、加班费等请求未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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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评析

一套明确而完备的规章制度,对于企业有效管理员工,是非常重要的,在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情况下,法院处理劳动争议就没有明确的依据,只能依据法官个人对违纪行为的理解,来判定是否达到“严重”程度。
然而,即使律师为用人单位做出一套完备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企业也需要在日常管理中留存相关证据,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不可掉以轻心。
以本案为例,员工是否只有“口角”“谩骂”而无肢体冲突?发生了肢体冲突,是否足够“激烈”?员工打架事件中是否负有主要过错,这些都是法官需要衡量的问题。我们再来看一则类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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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饮料有限公司与谭某劳动合同纠(2017)沪02民终80号


本案中,法院认为,因解除劳动合同系消灭劳动权利义务的行为,此举将对劳动者产生较为严重的后果,故用人单位在作出解除劳动关系决定时,应当审慎并举证证明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的事实。就本案而言,用人单位主张员工采取暴力行为袭击同事,违反员工手册9.3.3的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就员工是否存在上述严重违纪行为进行举证。根据本案证据难以认定员工在与同事的争执过程中已达到了袭击等使用了暴力行为的程度,法院由此认定用人单位解除行为依据不足,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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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


01
规章制度内容合法、明确、具备可操作性


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应做到企业经营自主权与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理结合,同时规章制度的内容,不仅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还应该公平合理、符合社会道德,否则将被视为内容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制定明确具体、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并使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行为规范化。尤其在劳动者违纪行为和处分的规定上,应明确合理,定性定量。

02
规章制度的订立要合法合规


规章制度的订立应当遵循民主原则。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后公示,同时单位也应当注意保存民主协商的证据,例如,会议纪要、与会人员签到表等。

实践中,对于劳动者的规章制度主要是员工手册,为确保双方利益,员工手册应当经员工签收,以免因员工未签收员工手册造成用人单位无据可依。


03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应合法合理


用人单位需要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在工会提出意见后,用人单位要研究工会的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04
用人单位应及时固定证据,做好风险防范


在劳动者出现违纪行为时,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应当注意及时固定证据,以证明劳动者严重违纪,例如经员工和领导签字确认的考核表、书面处分文件以及合法的录音录像等证据证明,要做到有理有据。


在通知工会时,应当注意制作已经通知工会的证据并妥善保管;

在发出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时,应注意证据收集,比如在通知书上附回执,要求员工签收,无法当面送达的,通过EMS递送的,应当注意保留寄出通知函的单据,并向快递公司索要送达时的签收单复印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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